标 题 | 自考考试成绩复查 |
类 型 | 自学考试问题 |
咨 询 人 | 常佳敏 |
电 话 | ***-***-*** |
地 址 | 廊坊市 |
地 址 | 北京市*** |
邮 编 | 101300 |
咨询时间 | 2024-05-11 15:25 |
咨询内容 |
老师我觉得自考考试成绩分数有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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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 | 2024-05-11 17:09 |
回复内容 |
考生您好,来信收悉。考生如对公布成绩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,到当次考试所在市教育考试院填写并提交《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》。成绩复核结果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各市教育考试院反馈考生。感谢您对河北自考的关注,祝您生活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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