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 题 | 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复核 |
类 型 | 自学考试问题 |
咨 询 人 | 闫海飞 |
电 话 | ***-***-*** |
地 址 | 张家口市 |
地 址 | 康保县 |
邮 编 | 076650 |
咨询时间 | 2024-06-07 14:53 |
咨询内容 |
自学考试成绩二结果有异议,提交到了教育考试院,一直未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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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 | 2024-06-11 11:25 |
回复内容 |
考生您好,来信收悉。《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(修订版)》中对成绩复核有相关说明:考生如对公布成绩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,到当次考试所在市教育考试院填写并提交《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》。考生可提交1次成绩复核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 成绩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,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,是否有漏评,小题得分是否漏统,各小题得分合成有无差错。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的选择题部分不予复核。成绩复核结果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各市教育考试院反馈考生。感谢您对河北自考的关注,祝您生活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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